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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条款和条件 - 食品、葡萄酒和旅游

销售条款和条件 - ENOGASTRONOMY

最后更新:2021年10月

客户明确声明,他/她的购买目的与他/她的商业或专业活动无关

Omega Travel di Passarelli Carmen - Via Scalo Ferroviario, 50 - 86030 Matrice (CB) - C.F. PSSCMN92P51B519D - P.IVA 01749110704之间的所有业务关系。 (阁下(以下简称"欧米茄旅游")和"客户"或"消费者"(以下合称"各方")只受以下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除非有书面协议,否则不接受任何其他协议。

通过所提供的各种方式下订单,客户声明他/她已经阅读了在购买过程中提供给他/她的所有信息,并完全接受一般条件和付款条件。

  1. 定义。
  • 销售条款和条件 - Enogastronomy: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应适用。
  • 产品:本网站上销售的食品。
  • 消费者/客户/客户:任何打算作为产品最终用户的人,正如第206/2005号法令中所定义的。
  • 服务:在线销售网站上的食品。
  • 优惠:是由https://gustiamoli.com/对全部或部分产品和在有限的时间内以正常销售价格的折扣进行的销售。
  • 帐户:是客户可以查看他或她的数据的区域,如果有必要,可以修改和/或删除它。

  1. 帐户

2.1 为了使用服务,您必须在我们的网站上注册,提供您的名字、姓氏、电子邮件地址和密码。欧米茄旅游公司可以出于任何原因拒绝您的账户申请或取消现有账户,由我们自行决定。

。 <2.2 通过注册账户,您表示您已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签订双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法律行为能力,而且您在下订单时提供的信息是最新的、准确的,足以处理您的订单。

2.3 您承认欧米茄旅行社将使用您在开户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作为与您沟通的主要方式。

2.4 您对您的密码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欧米茄旅行社不能也不会对任何因您未能维护您的账户安全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负责。

 

  1. 一般规定

3.1 根据第206/2005号法令,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适用于符合 "消费者 "定义的购买者,他们通过电子商务进行购买,并将购买的产品完全用于私人用途。

3.2 通过下达采购订单,消费者确认他/她已经仔细阅读并接受所有本销售的一般条款和条件,并要求欧米茄旅行社继续执行。

 

  1. 合同的主题和服务

4.1. 欧米茄旅游公司通过其https://gustiamoli.com/网站,为从第三方公司购买的莫里斯食品及其运输提供在线销售服务。

4.2. 产品的基本特征在每张产品说明书中都有说明。

4.2。/p>

 

  1. 签订合同

5.1. 消费者下的订单被理解为是向欧米茄旅游公司发出的建议,根据销售条款和条件购买所选产品。只有当欧米茄旅行社通过确认/接受电子邮件(甚至是自动的)的方式接受(接受)建议时,合同才会被视为缔结。

5.2. 欧米茄旅游将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在合理的时间内保留所收到的订单和发送的接受书的副本。

 

  1. 客户的义务

6.1 客户承诺,一旦完成在线购买程序,将打印并保存这些销售条款和条件。

6.2 在发送采购订单之前,客户必须查看并接受销售条款和条件中包含的信息,以完全满足第185/1999号法令第3和第4条规定的条件。验收是通过在网站上标记适当的空间来进行的。没有这一点,该命令就无法执行。

6.3 客户承诺,在网上购买程序结束之前,要求开具发票,并注明第633/1972号总统令第22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财务数据,该条款规定:除非客户在交易前要求开具发票,否则不具有强制性。

 

  1. Caratteristiche e disponibilità dei Prodotti

7.1 从我们的网站购买材料意味着完全接受所购产品制造商提供的保证和诚信条件,这可能超出欧米茄旅游的控制范围。因此,客户理解,所购买的货物将由制造商保证,并根据制造商提供的条款和条件,并毫无保留地接受制造商保证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7.2 在订单本身被接受并通知客户之前,欧米茄旅游公司不保证所订购的货物一定会交付。

7.3 网站上的所有产品描述、插图、描述、细节、尺寸、性能数据和任何其他信息都应被理解为产品的一般说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代表产品与之相符的保证或声明。

 

  1. 采购方法

8.1 消费者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购买。

  1. a) 将产品添加到购物车中。
  2. b) 运输数据的输入。
  3. c) 支付方式的选择。
  4. (d) 命令的结论。

8.2 有关在线支付程序的详情,请参考Shopify网络平台(https://www.shopify.com/legal/terms)

 

  1. 价格

9.1 网站上标明的所有产品销售价格均以欧元表示。

9.2 除非另有说明,产品的价格已包括增值税和所有其他税款。

9.3 单一产品的价格,不时地在网站上显示,取消并取代以前的价格。.

  • 适用的价格是客户下订单时在网站上显示的价格。
  1. 运输和交付

10.1 除非另有约定,运输将由欧米茄旅游公司指定的快递公司进行。在这种情况下,而且只有在收取运费的情况下,货物运输的风险由欧米茄旅游公司负责。如果承运人确认产品被盗或丢失,欧米茄旅游公司承诺发送一个新的产品,如果没有同样的产品和/或缺货,将提供一个不同的产品,但具有同等的特性,客户有权拒绝接受这个新产品,并要求发出一个与产品本身有关的信用票据。

10.2 向客户交货将按照购买时可看到的快递公司规定的方法和时间进行。

10.3. 运输费用将在下订单时计算。欧米茄旅游网引用的交货日期和时间仅是估计。欧米茄旅游将努力尊重日期和/或时间尺度,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发送产品,但不对任何非欧米茄旅游造成的延误负责。

10.4. <10.4 交货应送至消费者指定的意大利境内的有效地址(交货地址)。消费者始终有责任核实所标明的送货地址,并毫不拖延地通报任何错误或遗漏。欧米茄旅游公司保留向消费者收取任何由于送货地址的变化而没有及时通知的额外费用的权利。

10.5.

在这种情况下,欧米茄旅游公司可以:a)考虑付款,并以任何认为合适的方式交付产品,或将产品存放,由消费者承担全部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欧米茄旅游公司可以:a) 考虑已支付的款项,并以任何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交付,或将产品存放起来,费用和全部风险由消费者承担;b) 要求支付产品的所有储存和仓储费用,以及因这种拒绝或无法接受交付而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c) 在任何情况下,它总是可以取消订单并处理产品,除了上述的风险和费用外,不影响其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赔偿权利。

10.6 在不影响适用法律承认的强制性权利的情况下,消费者无权拒绝全部或部分产品,并应着手支付全部金额,即使未交付或未完成交付,除非在交付货物时立即发出索赔的书面通知;在该书面通知后,如果该通知得到承认,消费者应按实际数量付款。

10.9. 当产品以分批方式交付时,每批产品应被视为涉及一个单独的和不同的合同;在一个或多个批次中发现的任何缺陷不应导致终止整个合同或取消与每个后续批次有关的订单。

10.9.

10.10 与产品丢失或损坏有关的风险应由消费者在产品交付时自行承担,在产品进入其手中时。

 

  1. 10.6 支付方法

11.1 在确认您的订单后,欧米茄旅游公司将从您的信用卡中扣除最终金额。

11.2. 欧米茄旅行社保留核实信用卡预付款是否正常的权利。

11.3.

11.3.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消费者没有支付任何应付款项,欧米茄旅游公司保留在任何时候对违约的消费者进行起诉,以获得产品价格的支付。关于网上支付程序的细节,请参考Shopify网络平台的规定(https://www.shopify.com/legal/terms

11.4 欧米茄旅游网只接受通过Shopify平台的在线支付方式,这些方式在网站上都有注明。

11.5 如果客户取消订单,或欧米茄旅游不接受合同,欧米茄旅游将要求取消交易,并退回所使用的金额,但不包括交易的银行费用。在这方面,欧米茄旅行社指出,客户接受:a) 释放时间完全取决于银行系统,并可能达到其预定的到期日。一旦交易被取消,欧米茄旅游公司将不对银行系统造成的延误和/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 如果是用信用卡支付,财务信息将通过Shopify平台和加密协议(SSL 128位)转发给Banca UniCredit,该银行提供相关的远程电子支付服务,第三方无法以任何方式访问它。c) 此外,欧米茄旅游公司永远不会使用这些信息,除非是为了完成与购买有关的程序,以及在行使撤回权后,如果有任何退货,或在有必要防止或向警方报告欺诈行为的情况下,在https://gustiamoli.com/

有关进一步的细节,请参考Shopify网络平台预测()。https://www.shopify.com/legal/terms)

 

  1. 接收产品

12.1. 消费者有责任在交货时检查产品,并核实产品的状况是否与描述中所示的状况相一致,以及产品是否完整。

12.2. 除上述规定外,在不影响适用法律承认的权利的情况下,欧米茄旅游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消费者也无权拒绝产品,除非产品的任何缺陷或瑕疵(不可归咎于消费者的行为或疏忽,或在收到产品时),在交货和验证产品时,以书面方式并按照本销售条件第17条规定的地址向欧米茄旅游公司报告,在任何情况下,在发现后十四(14)天内,没收。消费者毫无保留地接受产品,就意味着对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或损害的所有责任都将消失。

12.3. 如果按照本条款的规定正确和及时地报告缺陷,欧米茄旅游公司有义务退还被发现有损坏或缺陷的产品的价格,但需要欧米茄旅游公司自己核实,一旦该产品按照第17条所述的地址寄回给欧米茄旅游公司,并且该产品确实被发现有缺陷。

12.4.

12.4. 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对产品或部分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故障或丢失的责任,从其收到产品的那一刻起,直到产品交付给消费者为止,仍然不受影响。

 

  1. 合同的终止

13.1.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消费者在约定的日期不付款,或不准确或部分付款,并在未成功警告后十五(15)天后,销售将被终止,欧米茄旅游公司有权要求退回已交付的产品,但不影响保留购买者所支付的任何款项作为罚款的权利,但更大的损失和应付的利息除外。

13.2 此外,任何未支付的金额都将产生两倍于法定利率的逾期付款利息。

 

  1. 责任

14.1 欧米茄旅游公司拒绝承担任何因我们网站 "Enogastronomy "部分提供的商品--它只是一个分销商--或因使用这些商品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害或损失,甚至延迟或不交付产品,也不对商品与商品制造商公布的规格是否相符负责

14.2 https://gustiamoli.com/在无法在约定时间内执行合同的情况下,不承担因任何性质或种类的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效率低下的任何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当局采取的措施、自己的雇员或https://gustiamoli.com/使用的承运人的罢工,以及任何其他超出其控制的情况。

 

  1. 优惠、促销和礼品

15.1 由https://gustiamoli.com/提出的优惠,在产品库存告罄的情况下和网站上标明的购买限额内有效。

15.2 促销活动不能合并。

15.3 促销产品可能以网站上公布的包装以外的促销包装交付。

15.4 如果您无法从我们这里购买促销产品,您可能无法购买。

15.4 如果https://gustiamoli.com/ 推广的特别优惠规定在购买一个或多个产品的同时交付免费产品,客户在默示接受后就会收到免费产品。

15.5 不允许替代。

15.5 对于客户作为礼物收到的任何产品,不可能进行更换或退货。

 

  1. 第三方的权利

16.1欧米茄旅游公司不对消费者造成的对知识产权、版权、注册设计、商标或其他第三方权利的侵犯承担责任。

16.2为此,消费者应赔偿欧米茄旅游公司因消费者的任何活动造成侵权或涉嫌侵权而可能引起或产生的任何责任、索赔和费用。

16.2 为此,消费者应赔偿欧米茄旅游公司因消费者的任何活动导致侵犯或涉嫌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可能产生或招致的任何和所有责任、索赔和费用。

 

  1. 撤诉的权利

 

17.1 撤销权包括消费者可以在十四(14)个工作日内撤销任何远距离的购买,并获得全额的购买费用补偿,不受任何处罚,正如1999年5月22日第185号法令所规定的那样,这显然包括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购买。唯一不能报销的费用是运输费用,这些费用仍然不在第185/99号法令的约束范围内。应该指出的是,欧共体立法规定,只有为可被视为与他的业务无关的目的行事的自然人(消费者)才可行使撤回权。因此,法人和为商业活动目的行事的自然人不能行使撤回权。转售商或出于任何原因为转售给第三方而购买的人也不在退出权之列。

17.2 撤回权不适用于根据第27/2012号法律第62条的规定,因其性质而不能退回或可能迅速变质或过期的食品供应。

17.3 如果退回的产品不完整,即:

,则撤回权将被全部剥夺。
  1. a) 缺少原始包装。
  2. b) 缺少产品的整体元素;
  3. c) 由于运输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

17.4 在购买之后,如果你想行使撤回权,你必须在收到货物的14天内,将一封A/R挂号信寄给: Omega Travel di Passarelli Carmen - Via Scalo Ferroviario, 50 - 86030 Matrice (CB) 或将PEC寄到以下地址。omegatravel@pec.it

17.5 欧米茄旅游公司将在核实产品及其附带物品的所有组成部分的完整性后的14天内着手退还已支付的金额,但运费除外。

 

  1. 争议

18.1 任何与客户在网上与欧米茄旅游公司签订的合同的应用、执行、解释和违反有关的争议,均受意大利司法管辖。

18.2 https://gustiamoli.com/的客户同意,任何争议将由坎波巴索法院处理。

 

  1. 个人资料的处理

19.1 所有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信息都包含在以下页面:https://gustiamoli.com/policies/privacy-policy

 

  1. 适用法律和反诉

20.1 客户在网上与https://gustiamoli.com/签订的合同受意大利法律管辖。

20.2 对于所有未在此明确规定的事项,适用于客户与https://gustiamoli.com 在线规定的关系和案例的法律规则。/

20.3 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1341条和第1342条,客户声明已仔细阅读并明确接受这些销售条款和条件的以下条款:产品的特点和可用性(第7条);责任(第14条);撤回权(第17条);禁止退回免费产品(第15条);争议(第18条);适用法律和转介(第20条)。

 

  1. 对这些条款和条件的修订

21.1 欧米茄旅游网保留在任何时候通过在网站上发布通知对条款和条件进行修改的权利。

为此,建议用户在进行任何购买之前,查阅最新版本的条款和条件。适用的条款和条件是在采购订单发送之日有效的条款和条件。

21.2 本条款和条件不具有约束力。

21.2 如果您在变更公布后继续使用本网站,您将毫无保留地接受新的条款。

 

  1. 通讯

22.1.与这些条款和条件有关的任何通信或通知应通过带回执的挂号信或PEC发送至这些销售条款和条件第17.4条所述的地址。

22.2.

22.2.消费者告知的最后一个地址或联系人应是适用法律规定的与法律程序有关的通知必须发送的地址,在选择与指定的律师的住所之前。

22.3.除上述有关消费者取消订单的规定外,此类通信或通知(如果地址正确)应被视为已收到:a)在收到挂号信时;b)在收件人确认收到和打开PEC的时间和日期。

销售条款和条件 - 旅行

最后一次更新:2021年10月

旅游套餐销售合同的内容

除以下条款和条件外,我们网站 "旅游 "栏目中的旅游套餐说明,或单独的旅游方案,以及旅客要求的服务预订确认书和《旅游法》第36条第8款中提到的文件,都是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合同由旅行社促成时,预订确认书由旅游经营者发给作为旅行者代理人的旅行社,而旅行者将有权从旅行社收到确认书。通过签署旅游套餐的销售建议,旅游者明确声明,他/她已经为自己和他/她要求提供全包服务的人理解并接受了这里所规定的旅游合同,以及其中的警告和这些一般条件。

 

  1. 监管来源

1.1 以在国内和国际上提供服务为目的的旅游套餐的销售,受2011年5月23日第79号立法令(所谓的 "旅游法",以下简称CdT)第32-51条之九的约束,目前由D. 2018年6月6日第62号法律,执行欧盟第2015/2302号指令,以及《民法》中关于运输、服务合同和任务的规定(如适用)和《航海法》(1942年3月30日第327号法律)。/p>

 

  1. 行政安排

2. 1 旅行者向其求助的组织者和销售旅游套餐的机构必须根据现行法律被授权开展各自的活动,组织者和销售者应在签订合同前告知第三方有关职业责任风险的保险细节,以及组织者和销售者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归还已付款项或将旅行者送回出发地而提供的无力偿债或破产风险担保的细节。

  1. 定义(第33条CdT)

3.1 为了本合同的目的,应适用以下定义。

  1. 旅行者:任何打算签订或规定合同或被授权根据有组织的旅游合同旅行的人
  2. 专业人员:任何公共或私人自然人或法人,作为其商业、工业、手工业或专业活动的一部分,在有组织的旅游合同范围内,包括通过以其名义或代表其行事的另一人,根据现行法规,作为组织者、销售者、相关旅游服务的专业促进者或旅游服务提供者行事。
  3. 组织者:将套餐组合起来,直接或通过或与另一专业人员一起销售或提供套餐的专业人士。
  4. 卖家:除组织者外,销售或提供销售由组织者组合的套餐的专业人士。

 

  1. 旅游套餐的概念(《旅游法》第33(1)(4)(c)条)。

1.1 包价旅游被定义为 "为同一旅程或假期的目的,将至少两种不同的旅游服务结合在一起,并至少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这些服务由一个专业人员组合,包括应旅行者的要求或根据他的选择,在为所有服务签订单一合同之前。

2)这种服务,即使是根据与个别旅游服务提供者签订的单独合同,也是:

2.1)在一个单一的销售点购买,并在旅客同意付款之前选定;

2.1)在一个销售点购买,并在旅行者同意付款前选择;

2.2)以统一价格或全球价格提供、销售或开具发票的;

2.3)以 "套餐 "或类似名称进行宣传或销售;

2.4)与其他旅行安排相结合。

2.4)在缔结合同后合并,根据该合同,旅行者可以从不同类型的旅游服务中进行选择,或通过电子手段的链接预订程序从不同的商人那里购买,其中旅行者的姓名、付款细节和电子邮件地址由与之缔结第一份合同的商人传送给一个或多个其他商人,与后一个(多个)商人的合同在确认第一份旅游服务预订后不晚于24小时内缔结。

 

  1. 向旅行者提供合同前的信息(《刑法》第34条)。

5.1 在签订旅游套餐合同或相应的要约之前,组织者,如果套餐是通过卖方销售的,卖方也应向旅行者提供CdT附件A第一部分或第二部分的相关标准信息表,以及以下信息。


  1. (a) 旅游服务的主要特点,例如:

 

  • 旅行的目的地,行程和停留时间,包括日期,如果包括住宿,包括的夜数。
  • 交通工具、特点和类别,出发和返回的地点、日期和时间,中间停留和连接的时间和地点;如果确切时间尚未确定,组织者和适当时卖方将通知旅行者出发和返回的大致时间;
  • 根据目的地国家的规定,住宿的位置、主要特点以及在适用情况下的旅游类别。
  • 提供的膳食。
  • 参观、游览或其他服务包含在商定的套餐总价中。
  • 向作为团队成员的旅行者提供的旅游服务,如果是的话,团队的大致规模;
  • .
  • 提供服务所使用的语言
  • 旅行或度假是否适合行动不便的人,并根据旅行者的要求,考虑到旅行者的需要,提供关于旅行或度假的适合性的准确信息。

  1. (b) 组织者的商号和地理地址,如果适用,卖方的商号和地理地址,他们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2. (c) 套餐的总价格,包括税收和所有关税、税款和其他额外费用,包括可能的行政和处理费用,或者,如果这些费用在签订合同前无法合理计算,则说明旅行者仍可能产生的那种额外费用。

  3. (d) 付款方法,包括作为预付款支付的金额或百分比,如果有的话,以及支付余额的时间表,或乘客支付或提供的财务担保。

  4. (e) 一揽子计划所需的最低人数,以及第41(5)(a)条所述的在未达到该人数时可能终止合同的一揽子计划开始前的时限。

  5. (f) 关于护照和签证要求的一般信息,包括在目的地国获得签证和办理健康手续的大致时间。

  6. g) 旅行者有权在套餐开始前的任何时候,在支付适当的退订费,或在适用的情况下,支付组织者根据CdT第41(1)条要求的标准退订费后,退出合同的信息。

  7. (h) 关于可选择的或强制性的保险的信息,以支付旅行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费用或在发生事故、疾病或死亡时的援助费用,包括遣返。

  8. i) CdT第47条第1、2和3款中提到的保险细节。
    对于通过电话签订的第33条第1款d)项中提到的旅游套餐合同,组织者或专业人员向旅行者提供本法令附件A第二部分中提到的标准信息以及第1款中提到的信息。

 

  1. 签订旅游套餐合同(第36条CdT)。

6.1 旅游套餐的销售建议必须在适当的合同表格上拟定,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使用电子表格,或者在任何情况下,使用耐用的媒介,填写所有的部分,并由客户签字,客户将收到一份副本。只有当组织者将确认书(也是通过电子方式)寄给卖方旅行社的旅行者,并由其负责将确认书送到旅行者手中时,对旅游套餐销售建议的接受才被理解为最终完成,并随之订立合同。与旅游套餐有关的信息,如果没有包含在合同文件、小册子或其他书面交流方式中,将由组织者在旅行开始前定期履行《刑法》第36条第8款规定的义务。


6.2.


6.2 关于提供和/或执行属于旅游套餐的某些服务的方式的特殊要求,包括行动不便的人在机场需要帮助,要求在船上或在住宿地提供特殊膳食,必须在预订时提出,并由旅游者和组织者通过授权的旅行社达成具体协议。


6.3 如果是在营业场所以外谈判的合同,旅游者有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或收到合同条件和初步资料之日起五天内(以较晚者为准)退出旅游套餐合同,不受任何处罚,也不需要说明任何理由。如果报价的费率明显低于目前的报价,则排除撤回的权利。在后一种情况下,组织者应以适当的证据记录价格的变化,以排除撤销权(《刑法》第41(7)条)。

 

  1. 付款方式

7.1 除非在合同前信息或合同中另有规定,在签署购买旅游套餐的建议时,应支付一笔款项。


  1. a) 注册费或管理费(见第8条)。
  2. b) 首付组织者提供的目录或报价单中公布的旅游套餐的价格。余款必须在旅游经营者在其目录或所要求的服务/旅游套餐的预订确认书中规定的期限内支付。

7.2 对于在标明的支付余款截止日期之后进行的预订,必须在签署购买建议时支付全额款项。 <7.3 在指定日期不支付上述款项,以及不向旅游经营者支付旅游者支付给卖方机构的款项,并且不影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对后者提出的任何担保要求,根据《民法》第1456条,构成明确的终止条款,这决定了合同的合法终止,只需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卖方机构或旅游者的住所发出简单的书面通知即可,如果通知了,也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当组织者直接从旅行者处或通过旅行者选择的中介旅行社收到款项时,即视为已支付余款。

 

  1. 价格 (Art. 39 CdT)

8.1 旅游套餐的价格是在合同中确定的,参考目录中的内容,或目录外的节目,以及目录外相同目录或节目的任何后续更新,或经营者网站上的内容。

8.2 在签订旅游套餐合同后,价格可能会按经营人指出的数额增加,但最多不超过8%,只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规定旅客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减价,以及计算价格修订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旅行者有权获得与第2款a)、b)和c)项所述的费用减少相应的减价,该减价发生在合同签订后和套餐开始前。

8.3套餐价格的增加不应视为减价。

8.3 只有在以下方面发生变化时,才有可能提高价格。


  1. (b) 不直接参与执行一揽子计划的第三方对合同所包括的旅游服务征收的税款或费用水平,包括港口和机场的登陆、下船和登船税;
    (c) 与一揽子计划有关的汇率。

8.5 只有在组织者以持久的媒介向旅行者发出明确和准确的通知,并说明涨价的理由和计算方法之后,才有可能涨价,无论其数额如何。

8.5 只有在包价开始前至少20天,组织者通过持久的媒介向旅行者发出明确和准确的通知,并说明涨价的理由和计算方法,才有可能涨价,无论其数额大小。

8.6 如果本条所述的涨价超过包价总额的8%,应适用《旅行法》第40条第2、3和4款。

8.6 在降价的情况下,组织者有权从应付给旅行者的退款中扣除实际文书工作的行政和管理费用,他必须应旅行者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1. 出发前修改或取消旅游套餐(《刑法》第40条)

9.1 在套餐开始之前,组织者不得根据第39条单方面改变除价格以外的合同条件,除非他在合同中保留了这一权利,而且这种改变是不重要的。组织者应在持久的媒介上清楚而准确地通知乘客这一变化。

9.2 如果在套餐开始前,组织者不得不对第34条第1款a)项所指的旅游服务的一个或多个主要特点进行重大改变,或不能满足第36条第5款a)项所指的具体要求,或根据第39条第3款建议将套餐价格提高8%以上,旅行者可在组织者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接受建议的改变或退出合同而不支付退出费用。在取消的情况下,组织者可向旅行者提供同等或更高质量的替代套餐。

9.3 组织者也可向旅行者提供同等或更高质量的替代套餐。

9.3 组织者在没有无故拖延的情况下,以持久的媒介清楚而准确地通知旅行者。


  1. (a) 根据第4款,第2款中提到的拟议变化及其对套餐价格的影响;
  2. . .
    b) 一个合理的期限,旅行者必须在此期限内按照第2款规定将其决定通知组织者;
  3. .

  4. (c) 旅行者未在(b)项所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后果,以及所提供的可能的替代方案及其价格。

  5. .

9.4 如果对第2款所述的旅游套餐合同或替代套餐的更改导致套餐的质量或费用降低,旅行者应有权获得适当的减价。 <9.5 如果根据第2款退出旅游套餐合同,如果旅行者不接受替代的套餐,组织者在无不当拖延的情况下,并在任何情况下在退出合同后的14天内退还旅行者或代表旅行者支付的所有款项,并适用《旅行法》第43条第2、3、4、5、6、7、8款的规定。

 

  1. 旅行者的提款(《刑法》第41条)。

10.1 旅行者可以在旅游套餐开始前的任何时候退出旅游套餐合同,但必须向组织者偿还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是充分的和合理的,组织者将根据要求向旅行者提供其数额。

10.2 包价旅游合同可以规定合理的标准退团罚金,根据退团时间和重新分配旅游服务所产生的预期成本节约和收入计算。

10.3 如果没有规定标准退团罚金,退团罚金的数额应相当于包价减去重新分配旅游服务所产生的预期成本节约和收入。

10.3 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标准的退出处罚,退出处罚的金额应相当于套餐的价格减去重新分配旅游服务所节省的成本和收入。

10.4 如果在目的地或其附近发生了不可避免的特殊情况,并对套餐的执行或旅客到目的地的运输产生重大影响,旅客有权在套餐开始前退出合同,不支付任何退出费用,并全额退还为套餐支付的款项,但他无权要求额外的赔偿。

10.5 在下列情况下,组织者可以退出套餐合同,并向旅客全额退还为套餐支付的款项,但他没有义务支付额外的赔偿

10.5 在下列情况下,组织者可以撤销套餐合同,并向旅行者全额退还为套餐支付的款项,但没有义务支付额外的赔偿:


a) 参加旅行团的人数少于合同规定的最低人数,并且组织者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旅行者退出合同,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旅行时间超过6天,不迟于旅行开始前20天;如果旅行时间在2-6天之间,不迟于旅行开始前7天;如果旅行时间少于2天,不迟于旅行开始前48小时。

  • b) 组织者因不可避免的特殊情况而无法履行合同,并在套餐开始前向旅行者告知退出合同,且没有无理拖延。
  •  10.6 组织者应按照第4和第5款的规定进行所有的退款,或者就第1、第2和第3款的规定而言,在扣除适当的费用后,应退还旅行者或其代表为套餐支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无故拖延,在任何情况下,应在退订后14天内退还。在第4款和第5款提到的情况下,应确定与第三方规定的功能关联合同的终止。

     

    1. 旅行者取消时的取消费
      • 如果旅行者在第10条所列的情况之外,在出发前退出合同,他将在扣除按第7条规定支付的押金后,被收取此处所示的罚款金额(除实际管理的个别费用外)。
    • 在出发前30个日历日内取消,不需支付罚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退还预订费);
    • .
    • 出发前29至15个日历日的50%的参与费*;
    • 出发前14至8个日历日的70%的参与费*;
    • 出发前14至8个日历日的100%的参与费*;
    • 在这些截止日期之后,100%的参与费。

    * 注意:如果在确认行程后的任何时候取消,将按团体、公布的和/或低价的价格对常规的定期交通服务(火车、汽艇、航班等)收取100%的取消费用。

    11.2 在与供应商有不同安排或有特殊优惠的情况下,上述条件可能有所不同。

    11.2 如果与供应商有不同的安排或有特别优惠,上述条件可能有所不同。任何变化都将在预订前被告知。

     

    1. 替换和将旅游套餐转让给另一位旅客(《刑法》第38条)。

    12.1 旅行者在不晚于套餐开始前7天通过耐用媒介事先通知组织者后,可以将旅游套餐合同转让给符合所有使用条件的人。

    12.2 旅游套餐合同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和单独负责支付余下的价格和任何费用、税收和其他额外费用,包括任何行政和处理费用。

    12.2 旅游套餐合同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和单独负责支付余下的价格和任何权利、税收和其他额外费用,包括任何行政和处理费用。

    12.3 组织者应将转让的实际费用告知转让者,该费用不得不合理,不得超过组织者因转让包价旅游合同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并应向转让者提供因转让合同而产生的费用、税费或其他额外费用的证明。

    12.4 在任何情况下,旅行者如果要求更改已确认的预订内容,只要该要求不构成合同更新,并且有可能实施,除了修改本身产生的费用外,还要向旅游经营者支付固定的统一费用。

     

    1. 旅行者的义务

    13.1 在谈判过程中,以及在任何情况下,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书面形式向旅行者提供有关国外旅行所需的护照、签证和健康手续的一般信息。

    13.2 关于未成年人出国的规定,请明确参考国家警察网站上的内容。然而,应该注意的是,未成年人必须持有在国外旅行时有效的个人证件,即护照,或者对于欧盟国家来说,还必须持有在国外旅行时有效的身份证。关于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出境和需要司法机关签发授权书的未成年人的出境,必须遵守国家警察局网站http://www.poliziadistato.it/articolo/191/.

    上的指示。

    13.3 旅行者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通过其外交代表机构和/或各自的政府官方信息渠道找到相应的信息。在任何情况下,旅客必须在出发前向主管部门核实信息是否最新(对于意大利公民,可通过网站www.viaggiaresicuri.it,或通过操作中心06.491115,向当地警察总部或外交部查询)。在没有这种核实的情况下,一个或多个旅行者没有离开的责任不能归咎于卖方机构或组织者。

    13.4 旅客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要求预订旅游套餐或旅游服务时告知卖方和组织者他们的公民身份,并且在出发时必须明确确保他们拥有疫苗接种证书、个人护照和任何其他对行程中涉及的所有国家有效的文件,以及居住签证、过境签证和任何可能需要的健康证明。

    13.5 此外,为了评估社会政治和卫生安全状况以及有关目的地国家的任何其他有用信息,从而评估所购买或将要购买的服务的客观可用性,旅行者应负责从外交部获得一般性质的官方信息,并通过Farnesina的机构网站散发。上述信息不包含在T.O.的目录中--在线或纸质目录--因为这些目录包含了信息手册中所示的一般描述性信息,而不是暂时可以改变的信息。因此,这些信息应该由游民承担。旅行者还必须遵守正常的谨慎和勤勉的规则,遵守旅行目的地国家的具体规则,遵守组织者提供给他们的所有信息,以及与旅游套餐有关的法规和行政或立法规定。旅行者将对组织者和/或卖方因其未履行上述义务而可能遭受的所有损失负责,包括遣返的必要费用。

    13. 6 已给予赔偿或减价,或支付损害赔偿金,或有义务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组织者或销售者,在旅行者不能返回出发地的情况下,有权对那些促成发生赔偿、减价、损害赔偿或其他有关义务的情况或事件的人,以及根据其他规定有义务提供帮助和住宿的人进行追诉。

    1. 组织者的责任制度(CdT第42条)。

    14.1 根据《民法》第1228条,组织者对旅游套餐合同中包含的旅游服务的履行负责,无论这些服务是由组织者本人提供,还是由其辅助人员或代理人在行使其职能时提供,还是由其使用服务的第三方或其他旅游服务的供应商提供。

    14.2. 根据《民法》第1175条和第1375条的规定,旅行者应根据具体情况,直接或通过卖方及时通知组织者在执行旅游套餐合同所包含的旅游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14.3 如果其中一项旅游服务没有按照旅游套餐合同的约定执行,组织者应纠正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除非这不可能或证明是错误的。

    14.3 如果其中一项旅游服务没有按照旅游套餐合同的约定执行,组织者应考虑到不符合规定的程度和受不符合规定影响的旅游服务的价值,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补救,除非这样做不可能或费用过高。如果组织者不对该缺陷进行补救,则适用第43条。

    14.4 在不影响第3款所述的例外情况下,如果组织者没有在旅行者根据套餐的期限和特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根据第2款提出的投诉,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补救,旅行者可以自行补救,并要求报销必要的、合理的、有据可查的费用;如果组织者拒绝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补救,或者有必要立即进行补救,旅行者没有必要规定时限。

    14.5 如果根据《民法》第1455条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构成了旅游套餐中所包含的旅游服务的并非无关紧要的不履行,而组织者在旅行者根据套餐的期限和特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没有进行补救,并根据第2款发出通知,旅行者可以免费取消旅游套餐合同的权利并立即生效,或在必要时根据第43条要求降低价格,但不影响任何损失赔偿。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如果套餐包括旅客的运输,组织者也应安排旅客以同等的交通工具返回,不得无故拖延,也不得增加旅客的费用。

    。 <14.6 如果无法确保旅行者返回,组织者应承担必要的住宿费用,在可能的情况下,其类别应与合同规定的相当,每个旅行者不超过三晚,或适用于相关运输工具的欧盟乘客权利立法规定的更长期限。

    <14.7 第6款提到的费用限制不适用于(EC)1107/2006号条例第2(1)(a)条规定的行动不便者及其同伴、孕妇、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和需要特殊医疗援助的人,但条件是组织者在套餐开始前至少四十八小时已将他们的特殊需要通知。如果运输服务提供者根据适用的欧盟法律不能援引相同的情况,组织者不得援引不可避免的特殊情况来限制本段所述的责任。

    。 <14.8 如果由于组织者无法控制的情况,在价值或质量方面无法提供旅游套餐合同中约定的旅游服务组合的很大一部分,组织者在不向旅行者收取任何额外费用的情况下,尽可能提供与合同中规定的质量相当或更高的适当替代方案,以便继续履行套餐,包括不按约定提供旅行者返回出发地的可能性。如果建议的替代方案导致套餐的质量低于旅游套餐合同中规定的质量,组织者应给予旅行者适当的价格减免。

    14.9 只有在建议的替代安排与旅游套餐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具可比性或给予的减价不充分的情况下,乘客才可以拒绝。

    14.10 如果不可能提供替代安排或乘客拒绝符合第8款的建议的替代安排,乘客有权要求减价。

    14.10 如果不可能提供替代安排,或者如果旅行者拒绝符合第8款规定的拟议替代安排,旅行者有权要求减价。如果不遵守第8项所述的提出要约的义务,则适用第5项。

    14.11 如果由于不属于组织者的不可预见的情况,无法确保旅行者按旅游套餐合同的约定返回,则适用第6和第7款。

     

    1. 卖方责任制度(《刑法》第50-51条c)。

    15.1 卖方负责执行旅行者通过旅游中介合同赋予他的任务,无论该服务是由卖方自己提供的,还是由他的辅助人员或助手在行使其职能时提供的,或是由他使用的第三方服务提供的,因为必须根据从事相应专业活动所需的勤奋程度来评估所承担义务的履行情况。

    15.2 卖方不负责归因于旅行者或由于特殊情况造成的预订错误。

    15.2 卖方对可归咎于旅行者或由于不可避免的特殊情况造成的预订错误不承担责任。

    15.3 旅行者对与卖方责任有关的损害赔偿的权利将在旅行者返回出发地之日起两年内失效。

     

    1. 赔偿的限度(第43条第5款)

    16.1 旅游套餐合同可以规定组织者应支付的赔偿限额,但故意或因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或损害除外,但这种限额不得低于套餐总价的三倍。

    16.2

    16.2 人身伤害赔偿的权利在旅行者返回出发地之日起三年内或在套餐内服务规定的更长的人身伤害赔偿期限内失效。

     

    17.1 通过卖方与组织者联系的可能性(Art. 44 CdT)

    17.1 旅行者可直接向其购买包裹的卖方提出与包裹性能有关的信息、要求或投诉,卖方应及时将这些信息、要求或投诉转给组织者。

    17.2 为了遵守时间限制或时效,卖方收到第1款中提到的信息、请求或投诉的日期也被认为是组织者的收到日期。

     

    1. 注意义务(《刑法》第45条)。

    18.1 组织者应毫不迟疑地向有困难的旅行者提供充分的帮助,包括在《旅行法》第42条第7款所指的情况下,特别是提供有关卫生服务、地方当局和领事援助的适当信息,并协助旅行者进行长途通信和帮助他寻找其他旅游服务。

    18.2 如果问题是由旅行者故意或因其过失造成的,组织者可在实际发生的费用范围内对这种协助收取合理费用。

     

    1. 取消和遣返费用保险(《刑法》第47(10)条)。

    19.1 如果价格中没有明确包括,那么,在预订时和通过卖方规定特别的保险,以防止因取消套餐、意外和/或疾病而产生的费用,也包括遣返费用和行李的损失和/或损坏。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必须由旅行者根据保单规定的条件和方式,直接对规定的保险公司行使,如在出发时向旅行者提供的目录或小册子中公布的保单条件所规定的。

     

    1. 替代性争端解决工具(《刑法》第36(5)(g)条)。

    20.1 组织者可以根据第206/2005号法令,在目录、文件、网站或其他形式中向旅行者提出替代性争端解决方法(ADR)。在这种情况下,组织者将说明所提出的替代决议的类型以及这种遵守所带来的影响。

     

    1. 保护旅行者(CdT第47条)。

    21.1 在国家领土上设立的组织者和销售者由有利于旅行者的第三方责任保险合同承保,以赔偿因违反各自合同中承担的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21.2 组织旅游套餐的合同由保险单或银行担保或由该指令第7条第3款中提到的基金签发。

    21.2 组织包价旅游的合同由保险单或银行担保承保,或由第3条第3款所述的基金签发。C.C.T.第47条规定,对于国外旅行和单一国家内的旅行,包括在意大利的旅行,在组织者或销售者无力偿还或破产的情况下,应旅行者的要求,保证立即退还购买套餐的价格,如果套餐包括旅行者的交通,则立即将旅行者送回,以及在必要时,在返回前支付膳宿费。担保应是有效的,与业务量相适应的,并应包括合理的可预见的费用,旅客或代表旅客支付的与套餐有关的款项,考虑到首付和最终余额与完成套餐之间的时间长度,以及在组织者或销售者无力偿还或破产的情况下的估计遣返费用。

    21.3 旅客应有权获得旅行安排费用的退款。

    21.3 旅行者在组织者或零售商无力偿债或破产的情况下应享受保护,而不论其居住地、出发地或包裹的销售地,也不论在无力偿债或破产情况下提供保护的实体成立于哪个成员国。

    21.4 在第2款规定的情况下,作为退还价款或立即退货的替代办法,可以按照《合同法》第40条和第42条规定的方式向旅行者提供继续使用该套餐的机会。

     

    1. 业务变化

    22.1 由于载有如何使用服务信息的目录提前公布,应注意在接受购买服务的建议中所指出的飞行时间和路线可能会有变化,因为它们需要随后验证。为此,旅行者应在出发前向其旅行社索取服务确认书。

    22.2 组织者将按照欧盟第2111/2005号条例第11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告知乘客实际承运人的身份。

     

    1. 根据196/2003号法令第13条和2016/679号条例(欧盟)第13条提供的信息

    23.1 根据第196/2003号法令("隐私法")第13条和第2016/679号条例(欧盟)第13条,规定了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个人和其他主体的保护条款,我们希望通知您,您提供的个人数据将按照上述法律和下面签署的公司所承担的保密义务来处理。该信息可在以下链接中获得。https://gustiamoli.com/policies/privacy-policy

     

    1. 根据第38/2006号法律第17条规定的强制通知。

    24.1 "意大利法律对有关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的罪行处以监禁,即使是在国外犯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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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急电话(供旅行客户专用)+39 3319774667

    不使用服务,任何进一步的索赔都无效

    民事责任

    根据CdT第50条的规定,组织者已经向XXXX投保了第三方责任保险,保单号为00000000.